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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巨人獎表揚活動


參選資格

一、凡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者,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 人者 (計算基準:1115月至1124月之勞保平均人數),並符合前述表揚目的之中小企業。

二、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企業設立登記時間至少3()以上(於民國109530日前成立者)

三、出口比重或出口金額(參選資格需符合其中一項標準)

1.   資訊電子、金屬機電、民化生技組: 前一(111)年出口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25%以上或前一(111)年出口金額25,000萬元以上。

2.   綜合服務組: 前一(111)年服務貿易出口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25%以上或前一(111)年服務貿易出口金額3,000萬元以上。

四、企業財務狀況健全,最近3(109110111)其中至少2年有稅前獲利,且截至111年底無累積虧損者。

五、企業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參選資格:

1.  5年內曾獲本獎項或曾經撤銷獲獎者

2. 外國公司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3. 本年度已參選國家磐石獎者

聯絡資訊

聯絡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翁小姐

聯絡電話:(02)3343-5401

E-mailirismiaw@mail.management.org.tw

相關網址

https://award.sme.gov.tw/masterpage-rsa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