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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的 |
補助雇主依經營發展及穩定留任需要,指派所僱用符合一定工作年資與年齡或年滿63歲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參加退休後再就業準備之職業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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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及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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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
國內訓練單位公開招訓之訓練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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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額度 |
1.雇主指派其所僱用符合一定工作年資與年齡或年滿63歲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參訓,並補助其70%的訓練費用。 2.雇主申請本計畫補助及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在就業補助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其他協助措施,合計補助額度每年最高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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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 |
分署於前一年度12月1日起至當年度9月30日止,受理雇主申請本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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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窗口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綜合規劃科 (06)698-5945 分機1799 《以上資訊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企業辦理員工訓練計畫網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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