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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的 |
為鼓勵雇主聘僱受國際情勢影響產業之失業勞工,提供客製化包裹式服務,以協助失業勞工儘早再就業或轉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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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
雇主 |
失業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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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且請領本計畫獎補助期間符合下列條件: 1.應維持僱用規模90%以上 2.未有與所僱勞工協商實施減班休息之情事 |
自本計畫公告生效日前6個月(114年3月30日)起,最近一次退出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投保單位,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國籍勞工 2.新住民配偶(只現與或曾與我國國民結婚,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民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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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雇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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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崗位訓練 |
以先僱後訓方式僱用失業勞工,辦理工作崗位訓練,透過安排職場導師做中學,提供所需職務訓練。 |
每年補助 最高18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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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獎助 |
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之受國際情勢影響產業失業勞工,發給雇主僱用獎助。 |
每人每月6,000元 最長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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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再設計 |
協助受國際情勢影響產業失業勞工排除工作障礙,雇主得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 |
按申請人數 每人每年補助最高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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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窗口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就業促進科 (06)6985945分機1626、1629、1642 |
計畫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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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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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給付及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
失業勞工得依規定申請失業給付及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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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就業津貼 |
經推介跨域就業者,可申請交通、租屋及搬遷補助。 |
最長12個月 每人最高9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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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工就業獎勵 |
經推介從事特定製程與特殊時程行業及照顧服務工作者,可申請缺工就業獎勵。 |
最長18個月 每人最高10萬8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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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窗口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諮詢服務及給付科 (06)6985945分機1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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