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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就業通計畫


 

計畫目的

為鼓勵雇主聘僱受國際情勢影響產業之失業勞工,提供客製化包裹式服務,以協助失業勞工儘早再就業或轉業

適用對象

雇主

失業勞工

指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且請領本計畫獎補助期間符合下列條件:

1.應維持僱用規模90%以上

2.未有與所僱勞工協商實施減班休息之情事

自本計畫公告生效日前6個月(114330)起,最近一次退出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投保單位,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國籍勞工

2.新住民配偶(只現與或曾與我國國民結婚,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民居民。)

撐雇主

工作崗位訓練

以先僱後訓方式僱用失業勞工,辦理工作崗位訓練,透過安排職場導師做中學,提供所需職務訓練。

每年補助

最高180萬元

僱用獎助

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之受國際情勢影響產業失業勞工,發給雇主僱用獎助。

每人每月6,000

最長6個月

職務再設計

協助受國際情勢影響產業失業勞工排除工作障礙,雇主得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

按申請人數

每人每年補助最高10萬元

聯絡窗口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就業促進科

(06)6985945分機162616291642

計畫內容

挺勞工

失業給付及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失業勞工得依規定申請失業給付及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跨域就業津貼

經推介跨域就業者,可申請交通、租屋及搬遷補助。

最長12個月

每人最高9萬元

缺工就業獎勵

經推介從事特定製程與特殊時程行業及照顧服務工作者,可申請缺工就業獎勵。

最長18個月

每人最高108千元

聯絡窗口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諮詢服務及給付科

(06)6985945分機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