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
鼓勵民營機關(構)僱用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雇主依單位營運策略及發展需求,由所僱用依法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 |
服務對象 |
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
補助項目及額度 |
補助項目 ●內聘講師鐘點費 (為補助雇主支付所僱用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之中高齡者及高齡員工講師費)。 ●非自有場地費及其他有必要編列之項目費用等。 補助額度 ●每位受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每年最高補助雇主新臺幣10萬元。 ●同一事業單位,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50萬元。 |
計畫限制 |
執行內容與原核定計畫不符,未實質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或同一事由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不予發給補助 |
申請期限 |
每年1月1日開放受理至06月30日止。 |
聯絡窗口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06-6985945#1199 ●臺南就業中心 黃小姐 06-2371218#113 ●永康就業中心 潘段小姐 06-2038560#313 ●新營就業中心 陳先生 06-6328700#211 ●嘉義就業中心 吳小姐 05-2240670#136 ●朴子就業中心 陳小姐 05-3621632#139 ●虎尾就業中心 葉小姐 05-6330422#210 ●斗六就業中心 林小姐 05-5325105#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