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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青年預聘計畫


申請資格

合作企業
雇用員工人數達50人以上且為國家重點發展產業者:
(
)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之工作崗位訓練單位
(
)教育部核定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相關計畫之合作事業單位

青年參訓
畢業前一年本國籍之大專在校生(不含碩、博士生),且
參加下列計畫之一者:
1.
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
2.
教育部核定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相關計畫

補助對象

1.訓練類型應為工作崗位訓練
2.
事業單位應先聘僱參訓學員,於訓練期間與學員成立雇傭關係。
3.
事業單位應依法給付工資,並未學員投保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災險及提撥勞工退休金。
4.
職務應符合本署高共國家重點發展產業中階以上技術層級
5.
訓練人數不得於訓練單位所雇用員工人數25%

申請方式

(1)  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之工作崗位訓練單位
申請程序及檢附文件資料,應依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受理時間:11216日起至112317日止

(2)  教育部核定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相關計畫之合作事業單位:
適用計畫–五專展翅計畫、五專產業核心技能培育計畫、產業學院計畫-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由事業單位檢附相關文件資料向主要辦訓所在地分署申請辦理本計畫。
受理時間:應於預定開訓日兩個月前提出申請。

補助額度/獎勵

補助工作崗位訓練費用:
於訓練期間補助企業工作崗位訓練費,最長補助12個月,每訓練1人最高補助7.2萬元。

大專青年留任獎勵金:
於畢業後以全時工作留任企業滿30日者,得至「青年職訓資源網-大專青年預聘計畫專區」上傳相關資料,經審核通過後,1次性獎勵青年1萬元。

聯絡窗口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綜合規劃科
0669859451712徐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