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
補助雇主依經營發展及穩定留任之需要,指派所僱用年滿64歲之中高齡者參加退休後再就業準備之職業訓練。 |
服務對象 |
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及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
補助項目及額度 |
雇主申請本計畫補助及本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其他措施,合計補助額度每年最高新臺幣50萬元。 |
計畫限制 |
1. 補助課程以國內訓練單位公開招訓之訓練課程為限。 2. 每場次授課時數應至少2小時,且每日授課時數不得逾8小時。 |
申請期限 |
分署於每一年度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受理下一年度雇主申請本計畫。但有特殊情形者,分署得另行公告受理期間。 |
聯絡窗口 |
●雲嘉南分署 06-6985945分機1199 ●臺南就業中心 黃小姐 06-2371218分機113 ●永康就業中心 潘段小姐 06-2038560分機313 ●新營就業中心 陳先生 06-6328700分機211 ●嘉義就業中心 吳小姐 05-2240670分機136 ●朴子就業中心 陳小姐 05-3621632分機139 ●虎尾就業中心 葉小姐 05-6330422分機210 ●斗六就業中心 林小姐 05-5325105分機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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