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
協助事業單位盡速補充所需人力 |
補助對象 |
辦理求才登記,未違反就業服務法令,且非屬殯葬業、傳直銷業、八大行業、壽險業及人力派遣業者。 |
申請資格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廠商: (一)急徵、長期合作/績優雇主,求才人數達5人以上者。 (二)大量徵才,求才人數達10人以上者。 (三)特殊僱用條件、僱用條件經評估合理但無人應徵之廠商,求才人數達2人以上者。 (四)其他經各就業中心評核後受理者。 |
計畫類型 |
(一)大型徵才活動:廠商家數26家以上。 (二)中型徵才活動:廠商家數15~25家。 (三)小型徵才活動:廠商家數2~14家 。 (四)單一徵才活動:廠商家數1家。 |
活動內容 |
(一)一般求職、求才現場媒合服務。 (二)特定對象就業服務。 (三)各項就業服務措施、職業訓練與技能檢定訊息及勞工法令之宣導與解說,提供心理測驗及就業諮詢服務。 (四)配合徵才主題增加活動內容,以吸引求職者參與,如配合講座、職業心理測驗、履歷健檢等活動,使活動豐富多元,亦可提高活動之周邊效益。 |
計畫限制 |
(一)登記方式:採親自辦理、電話登記、傳真登記均可,登記後需與受理窗口確認收件。 (二)符合受理對象之廠商需檢附求才登記表、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向本分署所屬各就業中心提出申請(曾辦理求才登記者免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三)若不符合所訂適用對象者,本分署所屬各就業中心得拒絕受理,並通知退件。 |
相關規定 |
參加廠商應回報當日徵才成果,以利統計徵才成果及日後業務規劃參考。 |
聯絡窗口 |
本分署所屬各就業中心: 臺南就業中心: (06)237-1218分機324、325 永康就業中心: (06)203-8560分機323、324 新營就業中心: (06)632-8700分機213、216 嘉義就業中心: (05)224-0656分機202、203 朴子就業中心: (05)362-1632分機207 虎尾就業中心: (05)633-0422分機303 斗六就業中心: (05)532-5105分機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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