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
為營造友善工作環境,協助員工減緩因年齡增長等因素所致工作障礙,增進其工作效能,促進其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
服務對象 |
1. 中高齡者(年滿45歲至65歲)及高齡者(逾65歲)之受雇勞工。 2. 僱用前點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或團體。 3. 中高齡者(年滿45歲至65歲)及高齡者(逾65歲)之自營作業者。 |
申請資格 |
1. 本國國民。 2. 與在本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在臺灣地區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3. 前款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 |
補助額度 |
1.每一名勞工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但有特殊需求,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專案評估核准者,不在此限。 2.補助與否,補助項目與額度需經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審查後核定。 |
補助內容與項目 |
1. 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為提高個案工作效能,增進其生產力,所進行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 2. 提供就業輔具:為排除個案工作障礙,增加、維持獲改善個案就業能力之輔助器具。 3. 改善工作條件:為改善個案工作狀況,提供必要之工作協助,如職場適應輔導、彈性工作安排等。 4. 調整工作方法:透過評量分析及訓練,按個案特性,分派適當工作,如工作重組、調派其他員工共同合作、簡化工作流程、調整工作場所等。 5. 改善職場工作環境:為穩定個案就業,所進行與工作場所環境有關之改善。 |
計畫限制 |
僱用同一在職中高齡勞工於同一年度已領取政府機關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或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協助措施補助要點之職務再設計等相同性質之補助,不予發給補助;已領取者,應予追繳。 |
申請期限 |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依當年度計畫編列之預算為限)。 |
聯絡窗口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所屬各就業中心: ●雲嘉南分署 06-6985945 分機1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