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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申請資格

事業單位向主管機關提出優質職缺申請(逕上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網站填寫職缺資料)且經核定後,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提出訓練計畫書申請,計畫審查通過後,即可進行媒合。

優良職缺:符合具發展性、技術性、安全性、優良勞動條件、優於勞動基準法薪資待遇、優質福利、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月薪制薪資須達27,000元。

補助項目/額度

進用高中職應屆畢業生,勞動部補助雇主每人每月5,000元,最長補助24個月。

企業單位於辦理工作崗位訓練期間,得向各分署申請訓練指導費。

按參訓青年人數及其實際受僱期間計算。每月以30日計;未滿者,依實際就保日數占每月30日之比率計算。

雇主運用企業內部訓練機制者,不得申請訓練指導費。

計畫限制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署應不予核發訓練指導費;已核發者,撤銷或廢止之,並以書面命其限期返還:

(一)以詐欺或其他不正之方法申請補助或申請資料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

(二)雇主或其負責人為青年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三)規避、妨礙、拒絕本署或分署依第十七點規定所為之實地查核、電話抽查、郵寄問卷或相關資料之查對等。

(四)未依第十一點第一項及第十二點規定辦理,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五)向青年收取材料費、訓練費或其他不當費用。

(六)以同一計畫重複向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申請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

(七)青年之勞動條件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經地方主管機關查證屬實。

(八)其他違反本計畫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雇主有前項第一款、第三款、第五款至第八款之情形,經撤銷或廢止補助者,應停止訓練計畫,且自撤銷或廢止之日起二年內,不得申請訓練指導費。

申請時間

企業參訓申請時間截至截至112417日前

聯絡窗口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就業促進科

 0669859451635蔡小姐

彙管單位:德鍵企業有限公司 

062200599分機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