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畫目的 |
為提升青少年之就業能力,並配合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已整合產、學、訓之資源,提供青少年務實致用之就業訓練、協助企業培育符合所需之專業技術人才。 |
||
|
申請對象 |
合作企業:自111學年度起,依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補助要點與技專校院或一般大學合作辦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並安排技專端學員於受僱從事工作之第一年進行工作崗位訓練。 |
||
|
訓練對象 |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5歲以上29歲以下者。 |
||
|
訓練方式 |
依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訓練方式 |
||
|
高級中等學校銜接技專校院方式 |
技專校院在職進修方式 |
||
|
1.技專+二專(3+2) 2.技高+二專+二技(3+2+2) 3.技高+四技(3+4) 4.國三+技高+四技(1+3+4) |
1.二專+二技(2+2N) 2.五專+二技(5+2) 3.四技(0+4) |
||
|
辦訓內容 |
1.指派人員擔任師傅,負責即時指導訓練生進行工作崗位訓練及填寫訓練雙週誌。 2.依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計畫書,確實執行工作崗位訓練,並以不影響訓練生至學校上課作息為原則。 |
||
|
補助額度 |
補助事業單位技術訓練經費,技專端每位訓練生第一年技術訓練經費2萬元為上限。 |
||
|
申請期限 |
依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由技專校院於每年約12月至隔年2月上旬向教育部遞交申請計畫,詳細時間依教育部公告辦理。另可洽教育部「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協助學校與企業媒合。 |
||
|
聯絡窗口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綜合規劃科 (06)6985945分機1712徐小姐 彙管單位:德鍵企業有限公司 (06)2200088分機20~37 |
||